肠易激综合征(IBS)是一种常见的功能性肠病,患者长期处于慢性疼痛状态,严重影响生活质量。若能有准确可靠的诊断工具,则能避免不必要的检查。根据当前的国际共识,罗马标准是功能性胃肠病的诊断标准,可帮助临床医师做出IBS的阳性诊断,却不能帮助做出排除诊断。
来自澳大利亚纽卡索大学的Talley教授在近期的ClinicalandTranslationalGastroenterology杂志发表述评,提出了他对于IBS的诊断方面的看法。
问Talley教授在篇首提出了三个疑问:1.罗马标准在临床实际中是否有效?
2.建立在症状评估基础上的阳性诊断能否让患者信服?
3.未来是否会出现能够进行阳性诊断IBS的客观检查?
当前的罗马Ⅲ标准诊断IBS需满足两个条件,即腹痛病史(疼痛3个月,每个月至少3天)和以下三项至少符合两项:
1.腹痛便后缓解
2.腹痛发作时伴随排便频率改变
3.腹痛发作时伴随粪便性状改变
然而罗马标准仍存在一些局限。首先,恶性疾病的预警标志(如体重减轻、胃肠道出血和贫血等)并没有作为IBS的阴性预测指标被写入罗马标准。一些专家建议,临床上碰到具有这些特征的患者,应积极检查排除恶性疾病,不要过早扣上IBS的帽子。
另外,仅仅依靠症状无法精确诊断IBS:使用罗马标准并不能将IBS与乳糜泻和结肠炎进行鉴别;卵巢癌有时也可呈现出IBS与类似的腹胀和便秘症状;早期炎症性肠病和结肠癌也容易误诊为IBS;胆汁性消化不良的患者中约四分之一易被误诊为IBS。
可见,罗马Ⅲ标准诊断IBS的敏感性和特异性差强人意,目前有些专家甚至质疑单单依靠症状来诊断IBS的可靠性。最近一篇综述建议,符合罗马标准的阳性患者应再行一系列检查(如血常规、乳糜泻筛查等)确诊IBS。
针对第三个问题,Talley教授的回答是肯定的,因为人们逐渐认识到IBS并不是单一疾病,它有许多不同的发病机理。感染、肠道生态失调和基因因素等都可能成为IBS的发病原因。
目前,免疫激活、炎症微观和蛋白基因产品等新兴检测手段的前景令人振奋,将会改变未来的诊疗常规。最后,Talley教授提到,IBS的阳性诊断必须依赖于细致的问诊和查体,恶性疾病预警标志的筛查和罗马标准的运用。临床医师应切实做到,降低误诊率,尽可能改善患者的预后。
责任编辑:罗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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