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护人员知晓部分
医务科
Q1.患者出院的相关规定。(2.4.1.1)
答:(1)出院须经由主治医师以上(包括主治医师)同意并记入病程,主管医师提前告知患者或家属。
(2)医师、护士根据病情为患者提供服药指导、营养及康复训练指导、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,听取病人住院期间的意见。
(3)向患者提供出院记录、疾病证明书。
(4)自动出院者,报科主任批准后,签署知情文书后予出院。
(5)符合出院条件拒不出院者,须报告医务科、保卫科或有关部门。
Q2.患者转科的相关规定(2.4.1.1)
答:(1)因病情需要转科者,应经相应专科会诊同意并报科主任同意、再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,签署转科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。
(2)医师与患者或合法委托人沟通并签字后,书写转科记录、开具转科医嘱,护士根据医嘱,联系床位及转科时间,做好转科的相关准备,选择适宜时机。
(3)转科前对目前病情以及转运风险进行评估,记录于转出记录中,针对转运风险有防范措施。
(4)若为患者或家属要求转科时,应告知不适宜的转科可能导致的后果,获取患者或近亲属的知情同意。
(5)轻症患者由护士护送,重症患者由医师(必要时护士也同时随行)护送转科,做好病情及病历资料交接后,方可离开。
Q3.患者转诊、转院的相关规定。(2.4.1.1)
(一)符合条件转诊、转院的病人,经治医师向科主任汇报具体病情;
(二)科主任初步审核以下内容:
1.患者实际病情;
2.相关科室会诊情况;
3.转送途中风险评估。如估计转诊、转院途中可能出现加重病情或死亡等情况的,要先留院处置,待病情稳定或危险期过后,再行转诊转院。
(三)口头汇报医务科,医务科初步审核通过后,再由相应科室依次完成以下工作:
1.联系转送的上级医疗单位;
2.与患者沟通,签署转送医疗文书;
3.填写“转诊、转院审批表”,附上《疑难病例讨论记录》或《会诊记录》,报医务科审批;
4.患者病情危重的,安排医护人员护送;
(四)医务科审批“转诊、转院审批表”,针对病情危重的,安排救护车转送;
(五)医保办审批“转诊、转院审批表”。
三、其他
(一)救护车派车手续:经治医师填写《救护车派车单》→科主任审批→医务科审核同意→到车队办理救护车费用缴纳手续。
(二)特殊病人的转诊(如急性传染病、需特殊护送等),医院分管领导的同意后方能安排转诊。
Q4.患者入院制度的相关规定。(2.4.1.1)
答:(1)具有执业资质的医师才能开具住院卡。
(2)住院卡应注明初步诊断,并详细记录患者身份信息。
(3)对急诊或有紧急需求的患者,优先诊治,优先入院。各科室应预留急诊床位,优先收治急诊病人,不得拒收。
(4)对危急重症需要抢救的患者,必须先抢救,后付费。
(5)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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